第87章

归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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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三月春,暖风过水,桃花满枝。

    再有十二天,便是白禹派掌门张鹤书的五十大寿。说起这位张鹤书,不失为一代赫赫有名的英雄人物,江湖里有关于他的传说就连我这待在深山老林不见人的姑娘都听过一大筐。据说不久前他还与有止婴儿夜啼功效的魔女常莲大战了一场,虽没能为民除害,但好歹也拼了个两败俱伤。

    师傅摸着白长胡子掐指算了算,觉得即便是舍出了他那老迈之躯也难以在期限之内赶到,这种牺牲不止巨大而且还不怎么划算,遂遣了我与师兄二人代表门派前往柳城贺寿。

    师傅交代完事情,老脸皱出一个作恋恋不舍的表情,总算勉为其难地拿出了一根白色鸟毛,然后又从角落旮旯里扒拉出一个破旧小木盒,略粗鲁地将鸟毛凌乱的毛羽捋顺,放了进去。

    “此乃寿礼。”说这话时,师傅神色十分泰然自若,丝毫不见窘迫,“此物须在大寿前送至。”

    我端详着那根怎么看都怎么不成气候的鸟毛,觉得师傅真不愧是师傅,连寒酸都寒酸得这般理所当然,果然有一派之首的泱泱风度。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在我看来不过是那些穷得响叮当偏生又死爱面子的人用来挽回场子的说辞。但在人家大寿时送一根毛怎么说也难免有点拆场子的意味,还不如先在私底下提前送了,再顺便说道说道,解释一二。

    师兄很高兴,领了命就忙不迭地收拾行李去了,我坐在树上一边吃着又肥又甜的枇杷,一边看着对面房间的他兴致勃勃翻出那件集明骚暗骚于一身的袍子——杨花缀底的粉紫色,每每出场就吸尽大众眼光,实乃出行游玩勾引小师妹的必备利器。

    但是给一个即将五十岁而且老婆小妾儿子女儿一应俱全的老男人祝寿似乎没有穿得这般骚包的必要,我又想起上回帮师兄收拾房间时发现他偷偷藏在枕头底下的步摇……打扮骚包的男子,起码值五两银子的银梅花树脂步摇,不正正好缺了一位女主角么?这般一想,我突然有一种真相了的感觉。

    春天,果然是一个微妙又美好的季节。

    出门前,师傅一反常态,拖着他那残躯对我们千叮万嘱,“……要小心身上的财物,莫让那些个市偷占了便宜,一旦不幸被占,也要想方设法地成倍占回来。如果是被占色……”师傅看了看我,果断地转头对师兄厉声训道,“女子尚可,男子则当以言斥之,以脚断之!”至于断的哪里,师傅并没有具体说明。末了,又拿出一封信交代我们将之与寿礼一并呈上。

    市偷,顾名思义,即城里的小偷。城乡有别,不止体现在居民的贫富差距上,就连小偷的专业技术水平也连连上升了好几个档次。我曾听做饭的阿婆说过他们身手狡诈,即使防守森严的地方也能来去自如,有的还因此荣获了“妙手空空”的称号。

    乍一听师傅的担忧不无道理,但事实上我与师兄两人的身家加起来,最值钱的也莫过于他那偷偷攒钱买的步摇。师傅与其担忧我们被占了便宜,还不如琢磨一下倘若那小偷发现自己白做功夫恼羞成怒欲杀人泄愤时我们该如何应对。

    师兄面容肃正地应下了,拜别师傅后,便牵着毛驴拉着我下山去了。

    <二>

    一离开师傅的视线范围,师兄就忍不住原形毕露,气场全开,浑身上下的荡漾气息止也止不住,单单是瞧着他的后脑勺我也能深刻感受到。不仅如此,我还发现他时不时侧过脸,用那双水漾波转的丹凤眼瞅我,一瞅,再瞅。

    那眼神,欲语还休,似羞不羞。虽说师兄不靠谱的时候远多于靠谱的时候,但到底是自小一块长大的,我不忍他美色当前却还得苦苦忍耐,便道,“机不可错,时不再来,师兄若有中意的不妨大胆地上,无须顾虑于我。”

    大抵是觉得这般话语对于一个才及笄不久的小姑娘来说有些惊世骇俗,师兄神色古怪地看了我一眼,终究还是什么都没做,倒是那身荡漾气息收敛了不少。

    一路快驴加鞭,在临近柳城的小镇,那头毛驴终于因为日夜操劳而隐约有了“过劳死”倾向,师兄对它一番好言相慰之后就毫不犹豫地将之卖了,带我在这小镇里逛了起来。左右离张掌门大寿还有五天,从这里到柳城也不过一天的功夫。

    走了老半天也无甚收获,主要原因是钱不够,买了东西就得赔上午饭。我思索良久,觉得那些个死物到底不如填饱肚子来得实在。于是我们在当地寻了个客栈。

    那客栈叫吉祥如意,名字虽俗气,但挡不住寓意好,生意甚为红火。我与师兄上楼挑了个临窗的位置,然后就因点菜起了争执。我欲尝试这里的招牌鸡,却被师兄无情拒绝,三言两语不和就动起了手,人虽还坐着,桌上的杯碗茶筷却是一阵杳乱纷飞。

    “师妹莫急,且听我解释。”师兄挡住我的手,语带肆意,眼含风流,“前阵子江湖出现了一个魔头,那人使得一手好毒,他有一个仇人,乃以养鸡为生,他便弄了一种能让家禽染病的毒药,寻常人吃了这些家禽也会致病,重者一命呜呼。那仇人落得了家破人亡的下场。因他名叫秦柳敢,江湖人便将此毒唤为‘禽流感’。”

    我听得解气了,那在一旁等候的小二却不高兴了,好端端的说劳什子的禽流感,这不是存心砸人招牌么?不成,得理论理论。

    没等小二捋起袖子,那大开的窗口突然飞进一只酒杯,来势汹汹,直奔我脑门而来。师兄眼明手快地扣住了它,我俩齐齐望向窗外。入眼便是一片绚烂的桃花,鲜活的颜色带着肆意、侵略,一路攻城略地,轻易就勾人心神。

    一只手突然拂开了桃色,修长、干净,白玉肤色刺痛了我的眼,我下意识抬头,这才知道,原来世间竟还有这般人物——百般桃花红,都不若他眼底的春意一抹。

    师兄站起身,作着恭谦温和状对那人拱手道,“相逢即是有缘,公子若不嫌弃,还请上楼一叙,也好让我兄妹二人与公子赔个不是。”

    那人颔首,“恭敬不如从命。”

    声清音醇,霎时间如百花齐放。我顿时又是一个晃神。

    <三>

    与这般的神仙人物相遇,完全可以算得上一次美妙的邂逅,奈何这次美妙邂逅的开端不怎么美妙。

    我和师兄为了一道菜肴争夺不休,那人就无可奈何地成了那遭殃的池鱼。当他施施然自楼梯走上来时,那身风姿差点让我看折了腰,不禁在为自己竟玷污了如此人物悔恨不已。

    师兄端起酒杯冲他施了一礼,朗声道,“方才多有得罪,濯宣自罚一杯,还望公子海涵。”末了仰头饮尽,率然一笑,动作有如行云流水。我被师兄的这番惺惺作态惊得回了神。

    “无妨。”那人踏前一步,接过师兄递过的酒杯,同饮,“司瑾华。”

    “原来是司公子。”

    司瑾华摇头,“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讲究,濯宣唤我瑾华即可。”

    想来师兄不仅成功恶心了我,就连刚识不久的司瑾华也一并中了招。我不禁同情地看向司瑾华。

    他恰好那么一抬眼,两道视线猝不及防就撞上了。他的眼生得极好,黑白分明,瞳眼深处似有被揉碎了的细光,睫毛长且不卷,有直入人心的凌厉美感。

    四目相对,他一愣,随即开口,“姑娘……”

    我忙不迭道,“叫我阿宁就好。”

    司瑾华微微一笑,朝我举杯,“刚才冒犯阿宁了。”

    果然人生得好,连道歉都能道得那般让人心醉,我被迷得神魂颠倒,话语脱口而出,“不要紧,以身相许就好了。”在人们的认知中,通常是对方无以为报才不得已以身相许,但我认为在某些时刻适当地引导对方以身相许以达到共赢的目的也是可以的,如今我正好处于这么一个时刻。

    师兄险些呛了酒,恶狠狠地抬头瞪我,而后对司瑾华道,“舍妹无状,瑾华无视即可。”

    那个建议真是恶毒,好在司瑾华并不在意,只是似笑非笑看着我问道,“姑娘看上瑾华哪点了?”

    我略有羞意,“你生得极好。”

    “……阿宁当真实诚。”

    我顿时更害羞了,“师傅也经常这么夸我。”

    “……”

    师兄与司瑾华一见钟情,把酒言欢,一把就把到了晚上。三月的夜尤带些许寒意,我担忧两人醉得狠了,便催促他们停杯歇息去。师兄哀怨地瞅了我一眼,指责道,“你可真真是狠心……”

    我顿时觉得自己就犹如那棒打鸳鸯的恶人,心想男人友谊的进化路径着实令人不解,不过是一顿酒的功夫,师兄对司瑾华的态度已然由之前的疏淡有礼变得热切不已。但不舍归不舍,该拆的还是要拆,想做这等风花雪月之事也需得有个强健体魄。

    这两人都醉了,我索性在这里订了三间房,嘱咐小二将师兄送上楼。才回过头要唤醒司瑾华,就发现他不知何时已睁开了眼,眉梢眼角染着迷离薄红,有不胜酒意的柔弱。

    看得我一阵心意大动,忍了忍才没有伸出手,“你能走么?”

    他揉额,歪头盯着我细细看了一会,“阿宁?”

    那因酒意更醇的声音撩得我心头发软,“是我。”我又说,“夜深了,还是早些歇息好。”

    司瑾华没动,只是道,“我头晕。”

    口吻浅浅似撒娇,简直叫人欲拒不能,待我回过神,我已经把司瑾华扶了起来。这是我长大后第一次这么靠近一个男子,至于感觉,感觉……很微妙。

    这种微妙感觉很快被迫中断了,被撞倒的瞬间我抱着独摔摔不如众摔摔的念头拉了司瑾华一把。略有脱漆的木质栏杆咿呀了一声,我撑着司瑾华的胸膛起身寻找罪魁祸首——那眉清目秀的少女正眼带惊恐地望着我们。

    我本欲大骂的话语一下子变成了安抚,“呃,不要紧不要紧。”我原地蹦了蹦以示手脚健全,“你看,一点事都没有。”然后我在蹦跶的过程中,很无心地……踩中了司瑾华那修长结实的胳膊。

    那咔嚓声听得我与少女皆是身子一僵,司瑾华因为早先一摔已然没了意识,此刻也只是低低呻吟了一声。少女率先回神,再看向我时的眼神更惊骇了。

    刚才摔到时的一拉加上眼下的这么一踩,落在他人眼里就很有害人谋命的嫌疑了,我觉得很有必要解释一番,“其实我……”

    少女手脚并用地逃离了案发现场。我想了想,还是决定靠自己把司瑾华送回去。

    <四>

    大抵是今晚的一系列事情让我过于兴奋,以至于在床上躺了好一会还没能睡着,我睁大眼睛回忆今晚师兄与司瑾华的对话,粗粗总结了一下,得出两个信息:一是司瑾华来自遥远的西琼城,自幼失怙,家境颇殷实;二是司瑾华此次乃为贺寿而来,对象正好是张鹤书。

    我深为感叹,西琼城离这里又何止千山万水,这天底下前往柳城贺寿的人又何止一个,但却独独让我遇上了司瑾华,这不是缘分天定又是什么?我错手扔出杯子砸中司瑾华跟那潘金莲失手将叉竿打到西门庆身上又何尝不是一个道理,不过我们的感情性质划分还是略有不同的。

    虽被定位为奸夫淫妇,人家西门庆却自有他一番自我安慰的说辞,“今生偷情的,苟合的,都是前生分定,姻缘簿上注名今生了还。”而我这边是天赐良缘,自然无需得到下辈子再收割成果。我开始认真思考嫁与司瑾华的可能性。

    首先是父母,我是被师傅收养的孤儿,司瑾华则是母子相依为命的单身家庭,这一点我们是半斤八两;其次是身家,据说他家是小康中的小康家庭,我白琼派虽现金不多,好在地广物博,不动产颇丰——师傅底下不过我与师兄两个弟子,想来不会吝啬那么一点嫁妆;再来是相貌,我的确不如司瑾华那般秀色可餐,但也算得上小家碧玉,更何况娶妻娶贤,这一点我还是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