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淘宝的乐趣

纳兰灵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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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年轻人,聚在一起也容易交流,不一会大家就唧唧喳喳的说开了。

    “咱们宿舍的人都到齐了,咱们大家相互认识一下吧。”明钰的上铺,一个胖胖的女孩子笑着说道。

    “好啊,这里好像我最大,我先来吧。我叫王丽丽,是云南过来的知青。”睡在明钰对面下铺的女生率先介绍道。

    王丽丽个子不高,圆脸,脸黑黑的,还有些脱皮,显然在上山下乡的时候表现十分卖力,留着一头短发,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假小子。

    “我叫朱清,上海本地人,以前在江苏的农场插队。”朱清睡在王丽丽的上铺,略抬着下巴介绍道。

    朱清和明钰差不多高,肤白身细,丹凤眼,吊梢眉,看起来很是精明。穿着也时尚,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大衣,头发一半扎了起来,一半披在上面,在一群大辫子里特别的显眼。

    轮到明钰了,明钰也简单的介绍了下自己,道:“我叫上官明钰,来之前在黑龙江当知青。”

    “你是从黑龙江过来的?太好了,我也是黑龙江的,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佳乐,哈尔滨人,在乡下插队,哈哈,当知青的日子可好玩了……”李佳乐很是健谈,滔滔不绝的和明钰说起了她在黑龙江当知青的经历,一旦说到有趣的地方,便手舞足蹈的。

    明钰也不答话,只静静的听得她在那里说,觉得这个姑娘有点意思,不怕生,是个自来熟。

    刚才她观察了一下,宿舍其他三个人除了王丽丽像是吃过苦的,其他两个人家庭条件恐怕不错,尤其是朱清,不论干什么都半抬下巴,让人相忽视都忽视不了。

    相互认识了之后,几个人年纪差不多,便相约一起去食堂吃饭,经过走廊的时候,许多的宿舍门都没有关,上演着一幕幕的离别。

    “咱们宿舍怎么还有小孩子啊?”明钰有些郁闷,刚才她经过一个宿舍时,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正坐在床上给孩子喂奶,让明钰觉得很不可思议。

    想当年,她读大学的时候,大学女生就是未婚先孕都要被开除,更不要说把孩子带到学校里了。

    “我也见了不少,好像挺多的。”王丽丽说道:“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嘛,我插队的地方有个女知青在当地结了婚,后来能回城了,就和她老公离了婚回城了。这样的事情多的是,估计咱们学校也不少……”

    明钰沉默不语,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怪那些能够离开的女人吗?错误又不是她们造成的,他们不离开,就得一辈子呆在穷乡僻壤了,这得多大的勇气啊,要是换成她,她也不干。

    她可是知道改革开放后农民和工人是如何一步步沦落到社会的底层的,虽然现在他们表面上还是国家的主人,可是形式已经在变化了。

    “和咱们又没关系,管那么多干嘛?”李佳乐觉得这两个人讨论的问题太遥远了,和他们完全没有任何的关系吗。

    朱清迅速的将话题转移到上海,给其他人介绍起上海的景点,上海的美食,一切上海有特色的地方。

    明钰的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和她想象的有些不一样,当年她们读书的时候,高三累死累活,到了大学就解放了,大学玩四年混个毕业证拉倒。

    而在这里,每个学生都认真的不得了,生怕浪费了这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就连吃饭,都看到很多手不释卷的学生,图书馆里,更是日日爆满,找个座位比在后世买房都难,虽然不至于通宵排队,但也差不到哪里去。

    每当图书馆关门的时候,管理员都要三请四请,才能把赖在里面的学生们全部请出去,然后闭馆。

    校园的小道上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想谈甚欢的学生,有些更是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争了个脸红脖子粗,成了明钰脑海里不可磨灭的记忆。

    这里的一切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完全是明钰不曾想到的,有些基础差的学生在晚上还会自发的聚在一起补习中学的知识,明钰也去了一次,觉得内容太浅,东西她都会了,便不再去了。倒是王丽丽,每次必去。

    在这么浓烈的学习氛围里,明钰虽然英语水平已经很高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成为班里大家最喜欢问的人之一。但是她并没有因此放松自己,她甚至觉得浪费一个小时去玩乐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在大家都在努力用功学习的时候,朱清每日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用她的话来说女生要对自己好一点,就算是成绩再好,最后还是要嫁人。用她妈的话说,女孩子嫁个好人家才最重要。

    明钰汗颜,想不到在这个这么单纯的年代就有这么先进的思想了。

    他们这一届很特殊,春天的时候就开学了,而不是像后世,在夏末秋初才开学。到了五一的时候,明钰决定出门去逛逛,这么高强度的学习真的再也受不了了。

    “你想去哪里玩?”林睿跟在明钰身边,关心的问道。

    自从上了大学,明钰发现无论她到哪里,都能看到林睿的身影,去图书馆看书他就坐在她对面,去食堂吃饭,不一会林睿就来了。就连热水,都是林睿帮她打好送到她楼下。

    两个人不是情侣,胜似情侣,就连明钰的室友,在敲了林睿一顿大餐后,也默认了林睿的身份。

    “随便逛逛吧。”我还没好好逛过这个时代的上海呢,明钰在心里说道。

    上海不愧是全国最时尚的城市,相比较其他城市人们都是一样的黑灰白的色彩的时候,上海已经是五彩缤纷了,红色的丝巾,绿色的大衣,黄色的裙子都出现在了街头,这里没有人会去管你。

    明钰本来以为自己穿了一件蓝色的长裙就够夸张了,想不到上海的街头还真不算什么,也没有人去关注她穿什么样的衣服。

    “咦,那里人是干什么的?”明钰看到文化局前面有几个人拎着蛇皮袋蹲在那里,有些好奇的问道。

    “应该是卖老东西的吧……”林睿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他也不清楚,只知道□□结束后,文化局当年没收了很多东西,有主的都可以来认领。

    老东西?不会是古董吧。明钰激动了,拉着林睿上前问道:“你们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蹲在地上的人见明钰和林睿穿的不错,像是有些闲钱的样子,急忙把蛇皮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泛黄的竖版书,卷成一卷的画,明钰随手翻了翻,好多都是繁体字,年代最远的竟然是宋代的。

    她在现代的时候就是富二代,家里的古董也不少,眼光虽然不是百分百准确,却也不差,一眼就看出这些应该都是真迹。

    “怎么卖的?”明钰虽然感兴趣,但还是不露声色,仿佛是随口问问那样。

    “一百块钱你拿去,袋子也送你了。”蹲在地上的中年男人突然站了起来,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些东西真的能卖出去,迫不及待的说道。

    啥?只要一百块?就这么一大袋?明钰瞪大了眼睛,觉得很不可思议。什么时候这些古董字画落得和大白菜一样的价了。

    “哎,我说老江,你可不能坑人哪,你那袋破东西都摆了几天了,谁睁眼瞧过。就算是烧火还嫌她不如草纸呢。小姑娘要不你看看我的?有很多都是玉器,上好的玉器,我也只收你一百块,怎么样?”老江旁边一个瘦瘦的男人叫嚷道。

    老江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这些东西都不值钱,而且留在家里说不定还是个麻烦,谁知道哪天又要破四旧?还不如换点钱实在。

    “要不八十?”老江试探着问道,生怕明钰不买,准备再往下降降。

    明钰终于回过神来了,她在北大荒不怎么花钱,几年的工资存下来就将近一千块了,读大学又不要花钱,还有补贴。他们院长见她外语水平好,已经准备推荐她去做翻译了,以后更是不用担心钱了。

    “就一百吧,我也不占你便宜。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明钰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人比她更明白这些东西往后的价值了。

    “唉,好,好。”老江高兴坏了,只觉得自己今天好运,家里老婆子还说他东西卖不出去呢,什么送人都没有人要,怎么样,不照样让他卖了一百块钱。

    正当明钰准备给钱的时候,林睿阻止了她,明钰不解的望着林睿,林睿道:“要不讲讲价,一百块钱有些贵了。”

    明钰撇撇嘴,要是老将能活到二十一世纪,知道了这些东西的价值,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当年一百块钱就把它们给卖了。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明钰坚持道,林睿见明钰高兴,也不再阻止了,只虎视眈眈的盯着老江。

    老江一缩脖子,只想赶紧交易完,然后走人。

    东西到手之后,明钰高兴的不得了,她本来准备去商场买衣服的,如今见了这些好东西,连买衣服的兴趣都没有了。

    其他人见明钰买了老江的东西,均纷纷上来向明钰推荐自己的东西,有瓶瓶罐罐,有玉佩礼器,有古墨砚台等等,让明钰眼花缭乱。

    女人血拼的兴致一上来,明钰全部都给买了下来,足足四大袋子,她不仅把自己带出来的钱全部花完了,还向林睿借了两百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