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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
今日尧、舜得势而治,桀、纣#2得势而乱,吾非以尧、桀为不然也。
虽然,非一人之所得设也。
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
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
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
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
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贤何事焉!
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鬻矛与楯者,誉其楯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
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以为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为名不可两立也。
夫贤之为势不可禁,而势之为道也无不禁,以不可禁之势,此矛楯之说也。
夫贤势之不相容亦明矣。
且夫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
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
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
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
且夫治千而乱一,与治一而乱千也,是犹乘骥饵而分驰也,相#3去亦远矣。
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4成一轮。
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
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日#5必待贤则亦不#6然矣。
且夫百日不食以待梁肉,饿者不活。
今待尧、舜之贤乃治当世之民,是犹待梁肉而救饿之说也。
夫曰良马固车,臧获御之则为人笑,王良御之则日取乎千里,吾不以为然。
夫待越人之善海游者以救中国之溺人,越人善游矣,而溺者不济矣。
夫待古之王良以驭今之马,亦犹越人救溺#7之说也,不可亦明矣。
夫良马固车,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远.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御,非使王良也,则必使臧获败之。
治非使尧、舜也,则必使桀、纣乱之。
此味非饴蜜也,必若莱亭历也。
此则积辩累辞,离理失术,两未之议也,奚可以难,失道理之言乎哉!
客议未及此论也。
问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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