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看,一块沾着蓝色血迹的石头。
“胖胖!”
天赐一把抱住了胖胖,再也制止不住心头的翻腾,热泪夺眶而出。
人如果想清楚了,做起事来就特别有劲头。
天赐想清楚了,自己要活下去,就一定是按着自己的原则活下去。
违背良心的事,不干。
找食物而已,杀虫子而已,打猎嘛,电影里看多了。
接下来,天赐也不睡了,和胖胖一起,连夜开始准备东西。
把石头磨尖插在木棍上,长的是矛,短的是箭。
用藤蔓把树枝弯起来绑上,就是一把弓。
虽然不那么精良,但因为这里的藤蔓都十分牢固,起码力道是有了,射出的箭在10米左右能嵌入树枝约三指深。
接下来,开始削尖树枝,做陷阱。
小时候爷爷指导自己做过,那时是为了抓野猪,抓獾熊,抓刺猬。
现在放大一下,抓大虫子,想来效果应该也不会差太多。
陷阱,天赐准备设在森林靠近沙滩的森林边缘处,作为最后的手段。
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沙滩这里始终没有虫子,也许这边有让虫子们害怕的东西。
忙碌中,一天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神奇的是,也许因为有着名为希望的支持,天赐并没有感到比前面虚弱太多,当陪着胖胖一觉睡到天明后,天赐甚至感到有了那么一些神清气爽的感觉。
如同重生。
手上握着矛,背后背着弓和箭,穿好用叶子编制的短裤和鞋子,把“六神汁”
涂在全身,不管是生是死,天赐都可以坦然面对。
看了一眼身边的胖胖,天赐迈着坚定的步伐,走进了森林里。
森林里还是那么暗,那么静。
再一次确定好陷阱的位置和自己逃走的路线后,天赐把全身心都集中在耳朵和眼睛上,慢慢的向森林深入摸索而去。
当然,最好不要碰到上次那种大蜈蚣,凭那种速度和静悄悄移动的方式,绝对是天赐现在无法对付的存在。
如果能碰到那次大蜈蚣吃的虫子就好了,起码比大蜈蚣好对付吧。
当痕迹再一次出现,天赐知道自己离目标不远了。
不管是生是死,决定的时刻就要到来。
是一张上上签。
在一棵小树旁,天赐看到了一只虫子,从脚和甲壳分辨,就是上次大蜈蚣吃的那种虫。
这种虫长的也比较奇怪,约半人来高,像是地球上的蚂蚱,但身体结构又比蚂蚱短,就好像把蚂蚱的尾巴给去掉了一般。
一双后曲的腿倒占了整个身体的一半大小,从粗细看来十分有力。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