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见过丁巡检。”
包雎华抱了下拳:“澎湖那地方我去过,蛮荒之地,巡检到那里就任,想来也是得罪上司了吧?”
“胡说。”
萧易风一瞪眼睛:“丁巡检是丁远肇丁大人的公子。”
包雎华这才留意起来,上上下下打量着丁云毅,一会说道:“丁大人的公子?嘿,我说你老子也有意思,自己儿子放什么地方不好,非要扔到澎湖去。
丁巡检,我可和你说,澎湖那里不但穷得要命,而且红夷和海盗时常都去那里,一个不小心命就没了。”
丁云毅也不和他说什么大道理,只是压低声音说道:“老包,有句老话听过没有?越是乱的地方发财的机会可就越多。”
“发财”
二字一钻到包雎华耳里,他眼睛顿时亮了:“也是,反正老子这次彻底把蒋把总得罪了,不定要找老子什么麻烦,去澎湖避避风头也好。
丁巡检,将来可就指望着您照应了。”
“好说,好说。”
两个人算是找齐了。
一个九品的巡检,带着三十两银子,一个不入流的百长,一个喜欢赌博的当兵的,这就算是组成了丁巡检赴任的“班子”
。
临出发的那天,邹维琏已经回去了,丁云毅的“父亲”
丁远肇忙于战后军务,没有出现,只有郑芝龙前来送行。
一个参将给一个巡检送行,也算是给足了丁云毅的面子。
两个说了会话,见到郑芝龙带着一个孩子,顺口问了声:“这位是?”
“这是犬子郑森。”
郑芝龙说到儿子时候大是得意。
郑森?未来的郑成功?听到这个名字,丁云毅倒是特别多注意了下。
“明俨,过来见过丁巡检。”
郑芝龙叫了声。
郑森上前一步:“郑森见过巡检,巡检于红夷一战,奋勇争先,手刃强敌,扬我大明军威,郑森不胜佩服。”
这人说话口气哪里像个孩子?
丁云毅和郑森是平辈,客气了几句,对郑芝龙说道:“我看郑公子一表人才,谈吐不凡,将来成就或许还在参戎之上。”
他这话倒不是客气,听在郑芝龙的耳朵里大为受用,仿佛别人夸自己儿子比夸自己还要开心,连声谦逊几句:“承贤侄吉言。
可惜现在明俨太小,不然你二人倒可以结拜为兄弟。”
我和郑成功结拜为兄弟?算了吧。
这人将来心机深沉,可不是什么善类,自己别得罪他也就是了。
丁云毅在心里想道。
“贤侄,船来了。”
郑芝龙朝那指了指:“这次一别,怕是最快也要一年半载之后才能见面,贤侄在澎湖有什么为难的地方,派个人送封信回来就是,郑某无有不肯帮忙的。”
“多谢参戎,告辞!”
丁云毅说完带着萧易风和包雎华上了船。
他无论如何也都不会想到,仅仅因为一颗手榴弹,自己居然莫名其妙来到了明朝,莫名其妙的当上了彭湖标的巡检。
在彭湖标会发生一些什么事情?丁云毅可就不知道了。
不过老天爷既然把自己送到了大明,想来总也有他的道理吧。
架空历史题材军事小说我在大梁当元帅火热更新,亲们支持哈!小王庄的木匠王四在机缘巧合下与枪王谢武相识,练就一身狙击神技。从此丛林里飞逝的子弹,成为了郓城小鬼子的死亡之枪。日军枪王山本太郎为解郓城之危与王四对决,一场枪王之战就此拉开序幕...
社会人。太冒,木秀于林。太炫,风必摧之。所以绝大多数时候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曾几何时,让邻里亲朋羡慕嫉妒恨,让学姐学弟口服心不服这才是中二少年最初的臆想!不,准确来说,其实中二少年并不在乎是否锦衣夜行,但父母长辈脸上的欣慰之色是他们最在乎的东西。嗯,以上的简介不作数,但书的内容与简介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装...
明明对他,她是能躲就躲,能逃就逃了,可是这个男人却屡屡紧追不放,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我说了,不嫁,不嫁,就是不嫁。某男勾唇,不嫁你昨晚还跟我求婚。既然要定了她,怎么可能任她再次逃离,拱手一切也要娶到她!一夜之后,某男看着果断下不了床的小女人,有力气你就继续跑。...
昔日的闹市街头,现在一片畸形的死寂。嘶哑狂乱的怪异低语缠绕在天空之上,不可名状的古老巨影沉浮于大海之中。未知的疾病爆发,可怖的灾难肆虐,恐慌的人们日夜寻求虚妄的庇护之地。血雨飘淋,闪电照亮了乌鸦在聚集,永不复焉,永不复焉,它们答曰。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异怪生物跟人类一样拥有十二对肋骨,但也拥有一根人类没有的‘横畸骨...
ktv公主让我亲手给她穿丝袜...
(新书总裁老公,请宠我!已发)婚礼前一晚,未婚夫背叛,转眼,保镖成了兰城只手遮天的神秘大人物!大床前,她高调宣布,要么自宫还我清白,要么从此做我男人!男人俯身将她壁咚,好,这就满足你。从此,池欢从一个惨遭抛弃的落魄千金,成了最炙热可热的当红女星,只因她家尊贵的墨总高冷宣布,试试看,贴上我墨时谦标签的女人,谁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