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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上深蓝色西装长裤,黑皮鞋,顿时变成了气质高贵,英俊非凡的英国王子。
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只是这副优秀的样貌,在有着强烈抵触情绪的白泽眼里,只能算是不难看罢了。
他挤了一堆发胶,将半长不短的卷发拢到脑后,露出额头,尽量让自己看上去man一点。
不是他矫情,他对外在的一切要求不高,只要看着舒服自然就成。
要怪只能怪作者神设定。
之前他没提,白泽烫了头,跟鸡窝似的。
最可怕的是,他居然染了色,还是蓝灰色。
这个他真忍不了。
要不是时间来不及,他还想去染个黑色,再理理发。
车子开了二十分钟,终于到了晚宴会场。
这次晚宴的主办商就是崔氏影业,崔明作为崔董事长的小儿子,不需要请柬就能直接入场。
会场富丽堂皇,铺张奢靡,中间垂吊的巨大水晶灯柱用纯金打造,是会场的标志性装饰。
这里众星云集,商界政界大亨齐聚一堂,表面上是募集赈灾善款,实际不过是一场上流社会联络感情互相利用的平台罢了。
白泽心里清楚的很。
穿越前的他虽然只有25岁,却看尽世态炎凉。
要说他跟书中的白泽也有一些共同点,他们都从小家境贫寒,命运多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不同的是,他是靠自己聪明绝顶的大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闯出了一番天地,而书中的白泽是靠尔虞我诈,出卖*达到目的。
他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
不过现在,他不想再过以前的生活了。
真的太累了。
要不是他太过急功近利弄得体力透支,怎么会造成医疗事故?
他的确对不住那孩子,但让他穿到一本奇葩小说作为惩罚,未免太过了吧?
又或者,这次穿越只是一场恶作剧,单纯想让他重活一回,体验人生真谛?
不管什么原因,在这该死的书里,身为炮灰的他,多活一秒钟都是赚的。
前途未卜,他再那么拼命,他就是纯傻叉。
李白不是有首诗吗?其中有两句他觉得最符合他此刻的心境: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现在他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把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把能享的福都享了。
进门后,白泽无视所有人,直奔餐桌而去。
顺着长长的餐桌,挨盘儿吃。
崔明在一旁看得瞠目结舌,“你丫饿死鬼托生的吗?刚中了毒,身体能消化得了吗?别又吃吐了。”
白泽也奇怪,不知是味蕾变弱,还是有外挂加持,他觉得这个世界的食物特别有味儿。
“哎,你少吃点,这么多东西又跑不了,别吃撑着。”
崔明拉了拉白泽,抢下他手里的蛋糕,“这东西太甜了,会发胖的!”
白泽抢回来,“我又不是女人,不怕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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