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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还没聚胸的内衣,内衣都是一层层棉布缝成的,她一大声说话,胸前原本若隐若现的风光更是旖旎一片。
她才十七岁,已经发育的很好了,真是胸大,腰细令人遐想。
窦少康边解衬衣纽扣边朝她走去,直到把她逼近角落,在她欲哭的神情下,把自己的衬衣的盖在她的身上。
“吵死了,耳朵都要被你吵聋了。”
他不咸不淡地来了句,是标准的普通话,眼里满是不屑,手上却帮她拢了拢衣服,大致是怕她走光。
王芳华大惊,睁着好看的一对眼睛问他:“你不是本地人?”
见他只是剜了自己一眼,却没怎么怕他了,对着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吓死我了,还以为遇到三合会的小混混了呢。”
边说还把他斜叼在嘴上的烟头一抽,直接扔在了地上。
“你还是学生吧?学什么大人抽烟啊。”
“……”
那天的最后,因为山路湿滑,王芳华崴了脚,是窦少康把她背回姨奶奶家。
回家的路上他告诉她,他妈妈改嫁,嫁来了香港他才跟着过来。
临别时她要了他的电话,她说等衣服洗干净才还他,他只是笑笑。
后来的几天,她果然给他打了电话,先头他有几秒愣怔,她说:“是我,你说好麻烦的那个。”
电话里他又只是笑笑。
这样一来二往,两个异乡来的小伙伴几乎天天相邀一起玩,他带她去跑马地看纯种马训练,又带她去山顶看落日,她带他去英国商会学洋人参加舞会,还嚷着让他陪她一起乘坐天星小轮。
她觉得和他在一起每天都很快乐,每天晚上入睡前她都期待第二天快些到来。
她不知道自己早已情窦初开,对他心动不已。
两个星期后,窦少康来找王芳华告别,他说他不愿改姓,所以要回内陆和爷爷奶奶生活了。
他对着她的眼神落寞有些伤感,王芳华以为他要和自己的妈妈分开所以心情不好,虽然自己心里不知为何也在痛,但表面却是淡定自若,除了和他告别,没再提任何事。
待他转身走后,她早已泪流满面,窝在自己的房里一步不迈。
家里舅母还以为她被表弟欺负,直拿着鸡毛掸子要抽那小子一顿。
暑假转眼就要过去,她始终还是要回到w市,自己闺蜜还等着自己带礼物回去,趁着还有几天,她给莫兰打了电话。
青春期的少女凑在一起往往无话不谈,莫兰在交代完让她带的东西后神秘兮兮地说:“芳华,我告诉你件事,我们这里来了名很帅的男生,我觉得他好像喜欢我。”
她对她的话完全提不起精神、恹恹地,还在为自己未开始就结束的初恋暗自神伤。
“你怎么了?不为我高兴吗?我好像也蛮喜欢他的。”
莫兰似乎感受到她的情绪,在电话里关心问了句。
“嗯、那你快去表白,千万别等他离开后后悔。”
“我还是等你回来再说吧,到时先带给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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