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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下之亲上,欢如父母,可杀而不可使不顺。
君臣上下,贵贱长幼,至于庶人,莫不以是为隆正;然后皆内自省,以谨于分。
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枢要也。
然后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止矣。
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均平,莫不治辨。
是百王之所同,而礼法之大分也。
若夫贯日而治平,权物而称用,使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以是用挟于万物,尺寸寻丈,莫得不循乎制度数量然后行,则是官人使吏之事也,不足数于大君子之前。
故君人者,立隆政本朝而当,所使要百事者诚仁人也,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
立隆正本朝而不当,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是人君者之枢机也。
故能当一人而天下取,失当一人而社稷危。
不能当一人,而能当千百人者,说无之有也。
既能当一人,则身有何劳而为?垂衣裳而天下定。
故汤用伊尹,文王用吕尚,武王用召公,成王用周公旦。
卑者五伯,齐桓公闺门之内,县乐、奢泰、游抏之修,于天下不见谓修,然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是亦无他故焉,知一政于管仲也,是君人者之要守也。
知者易为之兴力,而功名綦大。
舍是而孰足为也?故古之人,有大功名者,必道是者也。
丧其国危其身者,必反是者也。
故孔子曰:“知者之知,固以多矣,有以守少,能无察乎?愚者之知,固以少矣,有以守多,能无狂乎?”
此之谓也。
治国者分已定,则主相臣下百吏,各谨其所闻,不务听其所不闻;各谨其所见,不务视其所不见。
所闻所见诚以齐矣。
则虽幽闲隐辟,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以化其上,是治国之征也。
主道治近不治远,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
主能治近则远者理,主能治明则幽者化,主能当一则百事正。
夫兼听天下,日有余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极也。
既能治近,又务治远;既能治明,又务见幽;既能当一,又务正百,是过者也,过犹不及也。
辟之是犹立直木而求其影之枉也。
不能治近,又务治远;不能察明,又务见幽;不能当一,又务正百,是悖者也。
辟之是犹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
故明主好要,而闇主好详;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
君者、论一相,陈一法,明一指,以兼覆之,兼照之,以观其盛者也。
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饰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
当则可,不当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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