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何现在才来禀报?”
于昌抬袖擦了擦额上的汗,头都不敢抬起。
“小的不敢。
小的觉着师父是枉死……个中定有内幕,小的怕惹祸上身,和师父一样下场。”
说到这里,于昌看一眼周明生,“这几日,小的心里始终落不下,今儿找周大哥悄悄说起,周大哥说大都督是个眼明心亮的人,定会为师父做主,也不会为难小的,小的这才敢来。”
周明生:……
别扯他啊,小子。
眼明心亮的人,上次可是把他屁股都揍开花了。
赵胤许久没有说话,于昌双脚便不自觉地打起颤来,连带着周明生也紧张,生怕触了霉头,到是时雍,捂着肚子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什么,但看着是不怎么怕的。
周明生越发佩服阿拾,又往她身边挪了挪,寻思真要挨打,就拿她挡一挡。
这时,小丙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
“不得了啦,院子里来了只狗,把大都督的鹦鹉叼走了。”
狗?一听是狗,时雍心里就有种不详的预料。
赵胤养的鹦鹉都是宝贝,品种名贵,调教得又好,上次周明生射死一只差点去了半条命,现在若是黑煞再叼走一只……
时雍顾不得肚子疼痛,飞快地冲了出去。
怕什么来什么,大黑果然在院子里,嘴里叼着一只咕咕乱叫着“杀人啦杀人啦”
的鹦鹉,上蹿下跳,正跟一群锦衣卫绕圈子。
几名锦衣侍卫手执弓箭,瞄准大黑,就等赵胤一声令下就要动手。
骂的,叫的,撵的,围的,堵的,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多,大黑越来越难躲避追逐。
时雍想不通大黑为什么会来冒犯赵胤的鹦鹉——它不是不懂事的狗,对小动物也并不残忍,甚至可以说是一只疼爱小动物的好狗。
“大都督。”
杨斐今儿刚被大黑踩了裆,火正没处撒,眼看机会来了,立马请命。
“这狗交给我了。”
“杀了它,楚王那边也有个交代。”
“围起来,别让这畜生溜了。”
时雍一听,肚子痛得更是厉害,但她生怕大黑吃亏,手臂一张就挡在前面。
“这狗又没有咬死鹦鹉,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怎么能不问青红皂白就杀狗?”
“杀狗还分青红皂白?”
杨斐一副“你在逗我”
的表情,接过同伴手上的弓箭,摆了摆头,“你让开。
误伤了别怪我。”
“大都督还没说话呢,你就跟狗定罪了?”
时雍急得声音都变了。
这么多人,她身子又不舒服,怕护不住大黑。
可杨斐这厮就像老天派来和她作对的一样,无论她怎么拦,那箭就指着大黑。
一时间,院子里鸡飞狗跳。
赵胤冷眼看了半晌,慢慢从人群中间走上前。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
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远古年代,比炎黄更遥远的祖先,大地苍茫,血气满天。 这是一段属于人族的悲惨岁月,比厉鬼更凶残的百族,烈火焚城,战血纷纷。 这是一团沉睡亿载的强者之魂,比阳光更炽烈的热血,战尽八荒,血染九天。 在这里,人族只相信自己,不求仙,不拜神,不礼佛,因为他们都是敌人! (人皇书友群246558156,欢迎加入。)...
历史可以改变,可以创造!以铁血挽回国运,扬国威于万里之外,复兴中华,一切从1852开始!...
小道士王野下山当天大师姐送你十亿酒店,跟着我混二师姐医者仁心,小野来我医馆当神医三师姐师姐要带你征服整个娱乐圈五师姐小野,今天起,你就是我鉴宝行首席鉴宝师六师姐与我翱翔蓝天,周游整个世界四师姐跟着四师姐走,指定没错哎师姐太强,真是烦恼!...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在异世界里,兽人一族中强大的萨满祭司,偶然间救下一名人类女孩。通过女孩,他认识到自己阅历的不足,并开始了解这个除了弱肉强食法则以外的新世界。当他将新奇的文明带给守旧狂野的部落时,又会发生什么呢?PS第一人称视角描述一名有想法的兽人萨满生活,请多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