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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
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
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近爱信,谓重人是也。
其数不胜也。
数,理也。
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
以反主意与同好争,重人与君同好。
其数不胜也。
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
以一口与一国争,重人与一国为朋党。
其数不胜也。
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岁数而又不得见。
所经时岁已至于数,犹不得见君。
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
法术之士既不得见,故当涂之人独讼而称冤。
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法术之士既不得进,则人主何从而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法术之士,既资必不可胜之数,而又重人势不两存,则法术之士必危而见陷。
其可以罪过诬者,公法而诛之。
法术之士有过失可诬罔者,重人则举以为罪而诛之。
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
若无过失可诬者,则使侠客以剑刺之,以穷其命也。
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憀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
故其可以功伐借者,以官爵贵之。
彼有功伐重人借为己用者,则官爵贵其人也。
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
彼虽无功伐,可使近权令者威重之。
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
趋,向也。
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谓于法术之士,不参验以知其真伪即行诛罚。
不待见功而爵禄,重人所进,虽未见功,先与之爵禄也。
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
越国为异国,即敌国也。
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
大臣专国,常有谋君之心,即己国还为越国,故曰是国为越也。
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
纵臣专权,国变成越,是不自知己国即与越国不异,所以然者,良以不察知己国类于越国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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