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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喜欢秦明珠之前,明奕知道,自己喜欢的,一直都是自己的主母,那个笑起来清浅迷人的女子,黎清清。
他从小在枫叶林长大,虽是嫡系,却并不算多得宠,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身世,无非就是母亲不爱父亲,他这个儿子也是意外出生,他没有见过他的母亲,只知道死了,其他一概不知,但正是如此,明家上下,暗地里骂他是野种的不少。
应飞声是明家的贵客,也是父亲说要尊敬的对象,所以当应飞声传信说,要他去京城帮他办事,他欣然应允,枫叶林太过单调无趣,他也不喜欢,能光明正大的离开,那是最好不过。
来到京城,他才知道,原来应飞声给他安排的事,竟然是去特殊‘照顾’一个小姑娘。
当时他遵从了主子的吩咐,答应了黎渊明的条件,被带去了丞相府。
他第一次见到黎清清的时候,黎清清还是个七岁大的孩子,她长得很是可爱,一双凤眸看人的时候,好像能感受到她的重视一般。
可是这般单纯可爱的孩子,他却要奉命伤害她。
这个心思也就是在心里一转罢了,他自己的童年还不是这般过来的,这次只是一次任务,他没有资格去改变什么,也不愿意管。
一个孩子罢了,这世界上的龌蹉事还少么?
当他拿出换心蛊,黎清清眨着水润的眸子,淡淡的看着他手里的盒子,“这就是能救姐姐的东西?”
出于尊重,还有自己大夫的身份,明奕点了点头。
“你取血吧。”
谁知,听到他的回答,这小小的七岁女童,竟然十分镇定的让他取血。
来之前,明奕曾经幻想过这个场景,他要做的事,是割腕取血,而对象只是一个七岁的女童,一般来说,这样的小孩子极其闹腾,特别是像黎清清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一直受宠的孩子,闹腾的极其严重。
就像住在她不远处的双生姐姐,黎清音一般,看见他的第一反应,是惧怕厌恶,而是如此镇定。
明奕敛下了眸子,现在的他,不过也才十三岁,在外人眼里,他也还是个小公子,只是他自己知道,他的心里受了十三年的苦,宛如三十年。
对眼前这个孩子有一抹心疼,但是理智尚在,所以他没有多问,直接取了匕首出来。
“我自己来吧。”
黎清清伸手接过,没有理会他的诧异,反手就是在自己手腕一割,鲜血缓缓流出,落在早就准备好的碗里。
他第一次觉得,眼前的鲜血有些刺眼,眼前的这个女童,明明是怕痛的,他没有错过她那紧皱的眉头,苍白的脸色,还有微微发抖的身躯,可是她的眸子依旧镇定,无恨无怨。
这是明奕对黎清清的第一印象,勇敢却又脆弱的让人心疼,可惜他有心无力,帮不了她。
后来他每月都会去丞相府一趟,黎清音性子骄纵,对他每每是厌恶居多,黎清清对他则是不疏离也不亲近,次次恭敬行礼,而每次割腕她都自己动手,干脆果断。
他就这般看着她长大,看着她从那个粉粉嫩嫩的健康女童,变得开始柔弱,面无血色,动不动就大病小病不断,她除了每月十五,其他时间都搬去了方凌寺,据说是因为寺里福缘旺盛,能保她性命。
明奕不信佛,却觉得如果真是如此,她在寺里住是最好的,这些日子以来,他也算看清了这个丞相府的本质,不过是一群趋炎附势的小人罢了,哪里有什么亲情,有的只是利用。
唯一不在此行列的,只有黎清清一人罢了,而且现在还成为了这个家里的牺牲品。
转眼就是好几年过去了,明奕可谓是看着眼前这个女子长大,她越来越美,身体却越来越差,就好像一个脆弱的瓷器娃娃,一不小心就会破碎。
现在的她,割腕取血再也不会皱眉,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别人或许会觉得她勇敢,而他只看到了她的麻木。
心里的疼痛和怜惜越来越甚,即使他知道,这种感情是不应该的。
看着她流血的手腕,他第一次忍不住将身上最有效的祛疤止伤的白玉露给了她,她淡然接过,眼神平静,“多谢明公子。”
正是她太过平静的眼眸让他不安,他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他来这,是来折磨她的,他是她的敌人……
明奕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难堪,觉得身上的丑陋,被黎清清一眼看破,让他无地自容。
可是他止不住自己靠近,接近她,对她好,他放任着自己的感情,告诉自己,他只是在赎罪,以弥补心里的不安。
黎清清是个好姑娘,他一直都知道,所以当他对她好的时候,他成功看到了她的亲近,她对他不再那般防备,就好像一对普通朋友一般。
他表面不显,心里却激动的连全身都在发抖,一件好几年不能触碰的珍宝,突然就被抱在了手里,这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一件事!
可是他没有想到,凌王应飞声,他的主子,下令伤害黎清清的人回来了,而且早就注意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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