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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本小说已经写到100万字了,是我有史以来写过最长的一本小说,之前写过20万字的,写过十多万字的,但一直没想过有一天会写到100万字,如果把这些字数贴在路边做广告牌,那可以从长沙贴到上海。
从1月14号开始在连载这本书,到现在6月27号,倾注了我164天的心血,奋斗到每一个深夜,但很遗憾,它没能成功,算是一部扑街作品,我没有摸准网络文学的写法,加入了一些传统文学的方式,例如抒情、诗歌体等等,这样的书网络读者是不会喜欢的。
网络文学和传统文学有太多不同,网络文学的精髓是让读者看得爽,至于文学性他一般是不在意的,只要让他满足了内心的意淫幻想就行,而我写的这个题材是网络游戏,读者希望看到的是网络游戏里面的东西,怎样让主角变得强大,碾压别人,血腥,**,热血,这是网络小说的主流,也是被主流文学所排斥的一个因素,当然,也有一些大神能够处理得很好,例如猫腻先生,他的书就没有这样的东西,照样能够火。
我想成为后者,但奈何修炼还不到家,结果不上不下,就像一个初次接客的妓女,想赚钱却又不想脱,这个比喻太黄了,换一个正常点的比喻吧,就像有唱片公司签了你,但却要你唱《爱情买卖》,想要赚钱,就要走主流,然而我成了非主流,我这本书已经努力尝试去迎合读者口味了,奈何我脱得还不彻底,还剩下了三点式,他们想让我全部脱完,我这本书就是两边不讨好,网络小说读者不喜欢,传统小说也不喜欢,很多现实里的朋友要看我这本书,我都跟他们说不要看,因为他们都是传统文学的读者,肯定不会喜欢我这本书,但网络小说的读者,我叫他们去看,他们都不愿意看,我这本书就是这样一个四不像的玩意。
刚刚看了看这本书的数据,很惨很惨。
读者只有4658人,
付费用户只有256人,
投票书友只有100人,
不管怎么样,好歹有人!
对很多人来说,遇见我这个成绩早就放弃了,重新开新书,但我舍不得这群读者,他们是我见过最好的读者。
有一个12岁的小朋友,拿吃早餐的钱打赏给我,结果被爸妈骂了一顿;
有一个14岁的小朋友,为了能够支持我,努力考了高分,爸妈奖励他500多块钱,全都打赏给了我;
有一个19岁的少年,每天来我的书发帖留言,我写了164天,他就发了164个帖子;
有一个30多岁的大叔,边抽烟边看我的更新,留下他的意见;
有一个从来不看正版小说的书友,为了看这本书,第一次充了钱订阅;
有一个英国的华侨,特地上中文网站来看这本书,跨越了亿万里的光缆;
有一个远在澳大利亚的留学生,特地下载了QQ,加了我的书友群;
……
太多例子了,这些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国内的,有国外的,来自五湖四海,东南西北,各种人各个行业的人都有,就差没有外星人了,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甚至一辈子都不肯能见到他们,但因为这本书,我们聚集在了一起,我的书写得扑街了,他们还在支持,我从未体会到这样的感情,有时候我想,也许在这个方面来说,这本书成功了,就算它只有100个读者又如何,至少有读者,我相信,下一本书我的成绩会好很多。
其实,我这么多年来,还从未做出一件让我自己都觉得成功的事情,唯有这次写了100万字让我有种成功的感觉,就像叫你去跑100公里,刚开始的时候你以为肯定不会成功,现在我却在一百公里之外写这篇日记,就是这种心情。
这是耗费无数心血换来的一个里程碑,每一个深夜我困到敲不动键盘的时候,我就想,或许两年之后,会有人等我的更新而困到点不动鼠标。
付出总有收获,现在已经付出了100万字,铺下这段奋斗的历史。
书虽冷藏,心不言葬。
回过头看看,其实这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算这本书扑街了,但至少体验了一把造物主的感觉,仅仅只用了一双手,就创造了一个个英雄,神话,传奇,大陆,战争,史诗,文明,王朝,帝国,阴谋,阳谋……他们的命运操控在我的手里,他们的历史发展潮流随我而动,满足于我内心世界的兵荒马乱,构建出我心目中的理想世界,里面住着我妄想过的一切。
可惜现在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以及我那少得可怜的书友,我希望下一本书,我能够构建一个多样化的完美世界,能够包含大多数读者内心的憧憬,引起无数人的共鸣,无论是网络小说的读者,还是传统小说的读者,都能在那个世界安居,那时候,我才是一个合格的造物主。
不管怎么样,继续写吧!
当我的手摸在了键盘上,一个新的世界正在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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