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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梅在洗澡的时候,翟铭远闲着无事,他抬脚到各个房间转了转。
他平时住在宿舍,基本上不回来,对家里的事,确实是关心不够多。
他打开柜子看了看,里面的衣服并不多,都是他在县城给她买的,叠放的整整齐齐。
还有几件绣品,也是叠放整齐,应该都是她亲手所绣。
他不知道她为何喜欢刺绣,以前也没有听老娘提起过。
他目光视线看向柜子里的角落里,放着二人的结婚证。
翟铭远看了看,又默默放回了原来的位置。
他和她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
他记得老娘曾经跟他说过,她是个老实本分的人,非常能干,平常细心的侍候她,还跟着社员们一起上工挣工分,在村里是个数一数二的好姑娘。
他当兵7年,结婚3年,中间很少回家,是齐红梅在老娘面前替他尽了孝心。
因此,他从内心里非常感谢她。
说实话,她长的并不丑,除了身材清瘦一些,小脸也生的俊俏,人人都说她是村里的一枝花。
但老娘让他娶她当媳妇,他不同意。
结婚不是儿戏,更何况现在都是新社会了,结婚的事怎能包办!
老娘非逼着他和她结婚,他没有办法,只好向部队打结婚申请报告,与她领证结婚。
结婚的当天上午,他收到部队的一封加急电报,命他火速归队。
他结婚酒席没有吃完,立即抬腿走人,留她一人在家侍候老娘。
她当时好像也没有一句怨言。
老娘病逝之后,他想给她一笔钱,然后与她离婚。
没想到她死也不同意离婚,她跳河自尽前,还跟他说,她生是他家的人,死是他家的鬼。
他把她救上来之后,也没有了离婚的心思。
他当兵7年,她在老家替他侍候老娘7年,按理说,她对他们家有恩。
他不能坏了良心。
人若是坏了良心会遭天谴的。
既然她不同意离婚,他若是回了部队,家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他对她既同情又可怜,干脆申请了随军报告,带她来部队随军……
翟铭远看着二人的结婚证,想到二人有名无实的婚姻,仍是心无波澜。
从房间里出来,他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看到墙边放着一个背篓。
他走过去看了看,不禁皱起眉头,背篓里有几只野兔和野鸡,还有一条软鞭,一个精致的袖弩。
他拿起软鞭看了看,发现鞭子是用山里的一种长筋草编织而成,还挺有韧性。
他又拿起了袖弩,仔细查看,眸光微缩,乖乖,竟是一个木质的袖珍连弩,设计甚是巧妙,可以十箭同时射出。
翟铭远大为震惊。
他的心头顿时起了怀疑。
这条软鞭和袖弩,市面上很少见,她到底是在哪买的?
或者是谁送给她的?
不可能是她自己制作的吧?
她只是个乡间姑娘,在随军前甚至没有去过县城,她怎么会制作出来软鞭和袖弩?
他敢肯定,在随军前,她没有软鞭和袖弩这两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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