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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当保镖的。”
“保护霓虹人?”
谢宇皱了皱眉头。
“不是,我老板是天朝人,不过他的产业在霓虹很大,现在基本上算是定居霓虹了,我虽然出来是为了挣钱,但我也时刻记得我是一个天朝人,小鬼子想让我保护,不可能的。”
李军喝了口清酒回道。
“是个爷们!”
谢宇伸出一个大拇指。
谢宇的想法是我虽然不极端仇视你们,但为你们工作那也是不可能的,那样他自己心里的那关都过不去。
“当保镖的,那你当过兵喽?”
谢宇又问道。
“嗯,在特种部队服役过,但部信息不能透露给你,保密。”
李军大方的回道。
“怪不得,在你身上能看到咱们天朝军人的影子。”
“呵呵,我十八岁服役,二十六岁退役,在军营里做的一切都成了习惯了,后来出来工作,也延续了下来。”
…………
两人闲谈许久,谢宇也大致的了解了李军,李军作为谢宇的接应人,他需要了解是必然的,毕竟后面逃跑时,一切都是李军安排,要是李军人品不行,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不要以为有外挂别人就拿你没办法,而且还是在人家的地盘。
但李军一说从部队出身,谢宇的心就放下了大半,谢宇相信,一个天朝培养出来的军人,绝对不会为了任何利益而去当霓虹人的走狗,那是对军人的一种亵渎与侮辱。
后来李军多喝几杯,话也多了起来。
他来霓虹其实也是有苦衷的,李军当特种兵时,服役于西南某神秘部队。
和平年代,很多人都被繁华的假象所迷惑,其实还有很多无名的英雄在为国家流血流泪。
西南边境地区,白粉横行,李军他们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打击贩卖白粉的罪犯,但敢卖白粉的哪个不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狠人。
这些人为了钱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虽然不能与李军他们正面抗衡,但凭着一股狠劲,每次李军他们出任务也是胆战心惊的,老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次李军所在的小队与罪犯交战时,没有摸清对方底牌,一发40火直接突袭了李军小队,当场造成李军的小队三死二伤,李军自己也受了轻伤,左手无名指与小指被弹片直接削掉。
虽然最终剩余的战士消灭了残余的罪犯,但代价未免付出的太大了。
李军也是从那时退役,然后为了谋生,做了保镖,他不止是要养活自己一家人,还要不时的照顾自己的战友家,所以他很需要钱,他现在的这个老板不错,薪资待遇也够高,所以李军一直跟着其从天朝来到了霓虹。
谢宇听完对方的故事,心情很沉重,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罢了。
“李哥,你是真英雄,我佩服你,来咱们走一个。”
谢宇端起酒杯道。
“唉,我不配,那些埋在烈士陵园的人才是英雄,只是可惜,他们到死,墓碑上也没留下一个真名。”
两人喝酒一直喝到了后半夜,李军的酒量虽然可以,但和谢宇比,那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在酒店开了房后,谢宇一个不注意,李局居然抱着马桶睡着了,弄得谢宇哭笑不得。
可能谢宇是李军的老乡,今天李军算是真情流露,话才多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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