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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小皮靴,蹴去数十步,给公子奔拾之;公子及婢恒流汗相属。
一日,王偶过,圆然来,直中面目。
女与婢俱敛迹去,公子犹踊跃奔逐之。
王怒,投之以石,始伏而啼。
王以告夫人;夫人往责女,女俛首微笑,以手刓床。
既退,憨跳如故,以脂粉涂公子作花面如鬼。
夫人见之,怒甚,呼女诟骂。
女倚几弄带,不惧,亦不言。
夫人无奈之,因杖其子。
元丰大号,女始色变,屈膝乞宥。
夫人怒顿解,释杖去。
女笑拉公子入室,代扑衣上尘,拭眼泪,摩挲杖痕,饵以枣栗。
公子乃收涕以忻。
女阖庭户,复装公子作霸王,作沙漠人;己乃艳服,束细腰,婆娑作帐下舞;或髻插雉尾,拨琵琶,丁丁缕缕然,喧笑一室,日以为常。
王公以子痴,不忍过责妇;即微闻焉,亦若置之。
同巷有王给谏者,相隔十余户,然素不相能;时值三年大计吏,忌公握河南道篆,思中伤之。
公知其谋,忧虑无所为计。
一夕,早寝,女冠带,饰冢宰状,翦素丝作浓髭,又以青衣饰两婢为虞候,窃跨厩马而出,戏云:“将谒王先生。”
驰至给谏之门,即又鞭挝从人,大言曰:“我谒侍御王,宁谒给谏王耶!”
回辔而归。
比至家门,门者误以为真,奔白王公。
公急起承迎,方知为子妇之戏。
怒甚,谓夫人曰:“人方蹈我之瑕,反以闺阁之丑登门而告之,余祸不远矣!”
夫人怒,奔女室,诟让之。
女惟憨笑,并不一置词。
挞之,不忍;出之,则无家:夫妻懊怨,终夜不寝。
时冢宰某公赫甚,其仪采服从,与女伪装无少殊别,王给谏亦误为真。
屡侦公门,中夜而客未出,疑冢宰与公有阴谋。
次日早朝,见而问曰:“夜相公至君家耶?”
公疑其相讥,慙颜唯唯,不甚响答。
给谏愈疑,谋遂寝,由此益交欢公。
公探知其情,窃喜,而阴嘱夫人,劝女改行;女笑应之。
逾岁,首相免,适有以私函致公者,误投给谏。
给谏大喜,先托善公者往假万金,公拒之。
给谏自诣公所。
公觅巾袍,并不可得;给谏伺候久,怒公慢,愤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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