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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
“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
军功地主,军功才是最重要的,以张仲的勇力,便已经算是全家人的希望了。
甚至,是全村人的希望。
不然,这些连自家吃饭都不一定够的农人,如何会舍得将粮食借给张家?
很快,张仲也快要吃完了。
在不远处站着的小秀,立刻走了过来,她一边麻利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笑着说道。
“仲哥儿,今日给你新换了稻草,你去试试,睡着怎么样。”
“有劳了。”
张仲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喝完最后一口的碗递了过去。
“没.....没有。”
张仲一句普通的客气话,却让这个十一岁的小女子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一边躬身行礼,一边将手在旧衣服上擦了擦,才伸手接过张仲手中的碗。
张仲也不再多说,免得吓到这个小女孩。
张季跟随着张仲的脚步,一边向前走,一边问道。
“兄长,今天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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