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孙迅说到。
“可那些本性本来是好的人怎么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样吧叶风,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在某一个城镇里面,有着一个小男孩,他是一个教会的成员,明天学习着圣经里的内容,在当地,这些人的作用与我们弑鬼者相同,但不同的是,这教会被大多数人所知道,那小男孩也是教会的一员,但是他是一个混血儿,没有正统的血统,所以教会里的人都排挤他,他没有朋友,经常一个人去那城镇后方的一个山头玩耍,有一天,他在那遇到一个女孩,那女孩很美,在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她。
他和她相识了,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在意他的血统,而是与他成为了好朋友,只是她失忆了,什么都记不得,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愉快的时间,他和她讲着城镇里发生的趣事,讲着他的经历,渐渐的夜色降临,他要回去了,并约定好明天在那里汇合。
第二天,他一大早便来了,让他高兴的是,她早早的就在那里了,就像一直没有离开似的,他们又愉快的聊了一整天……
在之后,他每天都会来那山头,就为了能和她聊聊天,谈谈心。
直到有一天,他们正坐在草地上聊天的时候,突然出现一群人,想要抓走她,他当然不愿意了,但是一个人如何扭的过一群人,很快,他就被一群人架着了,而她,却被人们抓了起来,随后又出现了一群人,那些正是与他在同一个教会生活的的教徒以及主教,那主教告诉他,是他,把身上带着的魅魔的气息带回了教会,让他们知道了这魅魔的所在,但是他那里会知道,只知道是自己害了她,但他从小就接受着教会的熏陶,又接受不了她是魅魔的事实,所以,他要疯了……
那小女孩,也就是魅魔,她并不知道这一切,她失忆了,但是她的脑袋里却有着那小男孩,看着他被架在那里,她很生气,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量就把那压着自己的教徒以及架着那男孩的人都击倒了,这样的力量让那些民众更相信她是主教所说的魅魔,并开始起哄。
“请主教大人降于圣光清除这魅魔!”
一声声的呐喊吓到了那小男孩,那主教也不负所望,拿着手里的圣经便开始了他的仪式……
小女孩死了,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因为她是一只恶魔。
在她死的时候,小男孩的心也死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爱上了这个恶魔,所以他心里决定,要帮她报仇。
小男孩被教会的人带了回去,但是他没有就此消沉,而是开始努力学习教会的力量,在别人眼里,都认为他经历过这次事件而开始痛恨恶魔才开始努力学习圣经的,而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
只到有一天,小男孩在教会书馆找书时,无意发现了一本特别的书,这本书与他手里的圣经不同,它所教于的是暗影,邪恶的力量,而不是圣经的那种净化的力量,他觉得这是他的机遇,因为他可以靠那本书来帮自己爱的人报仇,所以便开始偷偷学习那本书,他还知道了如何复活一只恶魔,在恶魔死的时候会在死的地方掉落那恶魔的核心,他在他爱人死的地方找到了她的核心,‘魅魔的眼睛’,也开始筹备着复活的材料,而最重要的……
却是99个人的灵魂!
但他不后悔,为了复活他的爱人,他已经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他用他学到的暗影的力量偷偷的杀了城镇里的99个人,并吸收了他们的灵魂,这些人当中包括了和他一起住一起学习圣经的舍友。
终于,复活的那个时刻来了,她成功的融合了那99个人的灵魂,她重铸了肉身,他很高兴!
但,她好像不一样了,那99个人都被他用各种方法给弄死,每个灵魂都带着对他的怨恨于不甘,而融合了这些的她同时承受着99个人的怨恨,她没承受的住,她疯了!
她没有了神志,因为灵魂里全是对他的怨恨,她已经记不得他了,只想杀了他……
男孩没有办法,但是疯了的恶魔他控制不了,在他正要被那恶魔一爪刺穿心脏的时候,那个主教出现了,教会圣光的力量毕竟是克制恶魔的,她便没有杀的成。
就在那男孩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的,想要忏悔的时候……
那主教却说“不,从我感受到你身上带着她的气息开始,我就开始布置这一切了,我只是想要这魅魔的能量而已,那本书是我故意给你看的,因为我身为主教,做不了那些收集灵魂的事情,不过,你做的很不错,大量富有怨念的灵魂融合在一个恶魔里面,所蕴含的能量可想而知,哈哈~”
这时那个男孩才知道,这一切都是这主教的野心以及谋略,自己不过是他的一枚棋子而已,不仅害了自己的爱人,还让自己背负了这么多人的恨。
男孩这时已经后悔不已,并想着与主教同归于尽,但是被主教直接击伤,随后那主教全力应付那魅魔,却势均力敌,但不巧的是,那男孩却在最后关头,用了那书内的禁术,将自己的灵魂献祭给了那魅魔,成为那第100个灵魂。
最后,主教被杀死了,那魅魔也因为身体能量过于庞大而没有神志调理而炸掉了……
“故事讲完了,我说了这么多,叶风你,懂了吗?”
孙迅看着叶风说到。
“嗯,懂了。”
奋斗到三十八岁买不起房,要结婚得先付三十万彩礼,省吃俭用大半生,卷到肝都碎了,可是钱呢?钱到底被谁赚走了?怀带着无数怨气的江勤重生十八岁,睁开眼的唯一念头就是创业搞钱。第一步,先把送出去的情书抢回来,翻个面,在校花惊愕的眼神中写下三行字打什么都不能打工,能傍富婆就傍富婆。钱没了可以再赚,但良心没了赚的更多!社畜,永不为奴!至于恋爱?那玩意儿狗都不谈!...
自上古以来,所有时空界面便融为一体,千万年来无人破碎虚空,只知道这片大陆无边无际,种族千万,宗门林立,国都遍野,世家云集。久而久之,从很早人们就把这片土地命名为无垠大陆。没有人知道无垠大陆的彼岸在何方,据说有神级强者为了探索生命和世界的尽头无限的去…...
一个导演专业刚毕业的学生,签约到一家大型娱乐公司干着扫地买盒饭的工作。但一次意外后,却穿越到了一个和地球差不多的位面,而且回到了高三那年。想从网络上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却发现华语歌手排行榜上没有周董没有医生,甚至连内地三巨头也不见了,只有许多听也没听过的歌手。再看欧美,没有迈克尔没有贾斯汀没有艾薇儿携带着地球无数经典的陆离,开始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彪悍人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文娱全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晚秋手贱,点了某二手交易app上的穿越买一送三大吐血促销礼包。她还真穿越了,附赠一个壮汉外加两只帅气小正太。只是,被壮汉用野猪换回去当媳妇是啥鬼?说好的福利呢?家里太穷正太难缠壮汉老公太磨人!...
虽然前世咱是个炮灰,但是炮灰也有逆袭的时候,抓住机会变美女咸鱼翻身做主角!找个铁饭碗,钻石碗更佳,至于男人么那啥,要不要找个童养婿?咱也来一次正太养成计划!咳咳咳,那个黑大个啊,你老往本姑娘身边凑干嘛?姐姐可是已经有童养婿了说,咱得一心一意哪!新书宅逗上传,求新老作者的点推收坑品有保证哟!...
重生在七十年代,她有了一个艰辛远大的目标,喂饱肚子,踢走极品,发家致富!直到遇见那个兵哥哥她想推到他,黏着他,将他完全占为己有!待我长发及腰,硬汉陪我睡觉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