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天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十四章 血鬃马(第1页)

康奥巴马却连忙抓住了王君临,说道:“二王,这马不详啊!

西域有一个传说,有一种.马是血狻猊和龙驹结合产下的后代,名为血鬃马。

据说血鬃马出现,必然会带灾难,谁骑上它,谁就会不得好死。”

王君临突然想起八骏中地的卢好像就有类似的说法,但是他岂会在乎这些,摇摇头,说道:“我要定它了。

不知为何,看见它第一眼,我就知道它是我的。”

康奥巴马还想劝阻,但是却被王君临挣脱,大步流星的跑过去,在距离血鬃马还有二十步的地方停下来,康奥巴马见此便挥手示意四周的武士让开,他倒要看看这位以用毒术闻名天下的二王如何驯服这匹血鬃马。

说来也奇怪,这血鬃马也停止了挣扎,瞪着王君临,而小猞猁在面对这血鬃马时却是不敢上前。

这血鬃马似乎看出王君临的意图,那双带着五彩光芒的迷幻紫眸,闪过了嘲讽的光彩。

王君临突然笑了,指着血鬃马说:“你他娘的还成精了不成!”

血鬃马打了一个响鼻,不屑的抬起头,它把身上的绳索咬断,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

几乎是在同时,王君临和血鬃马一起动作,面对面的冲了过去,好像两个比武决斗的高手。

眼看着血鬃马就要撞在王君临身上,康奥巴马忍不住瞳孔一缩。

一人一马相距一丈时,那血鬃马猛然仰蹄,狠狠的踹向王君临,而王君临毫不畏惧,大吼一声抓住了血鬃马的前蹄。

马要踩死人,人要制服马,王君临的身子向后连退了两步,而血鬃马也退了两步。

“好畜生!”

王君临放声大笑,他自从九死一生,在长枯子以毕生修为相助之下修得奇功之后,一身力气何止千斤,可是这血鬃马竟然和他不相上下。

王君临却是没有想到,修得奇功之后,遇到的第一个与他能够匹敌的高手竟然是一匹马。

再次扑出,血鬃马灵巧的腾挪闪开,张口向王君临咬去。

而王君临则闪身躲过,趁机贴近了血鬃马,想要跳上马背。

哪知这血鬃马太聪明了,看破了王君临的意图。

就在王君临腾空的一刹那,竟然再次腾挪,狠狠的撞了过去。

空中的王君临无处躲闪,被血鬃马撞翻在地。

那血鬃马冲过去,仰蹄踩了下去。

王君临一团身,缩在马腹下面然后一个起身,狠狠的撞在马肚子上,把血鬃马撞得一个趔趄,险些就倒在地上。

这一人一马,在空旷的草原上斗智斗勇。

而康奥巴马和一众驯马师都看傻了眼,竟然连大气都不敢出。

小猞猁围着王君临和血鬃马战斗的圈子,跑来跑去,好几次都作势要扑上去,但就是不敢。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有喜:拐个王爷来种田

农门有喜:拐个王爷来种田

嫁给穷猎户?穷的叮当响?后妈不好当?还有极品亲戚隔三差五来抬杠?周桂兰小脚一跺,她男人长得俊美,身材堪比男模!还是疼媳妇儿的好男人!还有这小奶包,简直是上天厚爱,又软又萌!穷?这都不是事儿,养鸡养鸭建大棚,带着一家子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贫道混初唐

贫道混初唐

麦兜语录我是个游客是个历史的看客但我还是可以给历史的车轮上点油的如果它跑的太快不小心跑偏了那我也没办法毕竟咱是普通人,不是神。ps本书无种马,无后宫,误入着莫怪!...

捡个僵尸当媳妇

捡个僵尸当媳妇

林森是一个爱好特殊的小处男,有一天,他将千年女僵尸当成了娃娃捡回了家里。接着,便过起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阴女有毒

阴女有毒

她是个死了九个老公的寡妇,都说她是田螺体,我冒死去追,可尝试了田螺体的味道后。。。我被卷进了一个漩涡,一个探寻人类起源的漩涡。太阳体积是月亮的395倍,太阳离地球的距离是月亮离地球距离的395倍,所以,我们看月亮和太阳是一样大的,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吗?秦皇陵早就被现了,可是一直到现在,都不敢打开,难道是因为我们技术落后吗?这里面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人类起源,这里为你揭晓。...

恃运而娇

恃运而娇

身为亡国妖姬的女儿,姜宓有两个长处,一是她运气特别好,二是她聪明。凭着这两点,在这个征战不休的五代十国时期,姜娆不但在闺秀中混得如鱼得水,便是那个藏身在她家国中的强国枭雄,那个号称第一公子的宋国军师,所谓智计无双的天才,居然也暗恋上了她...

小妻太狂:顾少娇妻太难宠

小妻太狂:顾少娇妻太难宠

顾宇航对这个哭时梨花带雨骂人口无遮拦打人心狠手辣的小娇妻,恨不得放在心尖上宠爱。可小娇妻却分分钟就能给他惹出点麻烦来闹绯闻找小白脸相亲,婚内不能干的事儿,她全都干过了!宫穆瑶,随便你作,这辈子都别想离开我!顾宇航看着一直在作死路上不回头的她,一脸的宠溺!宫穆瑶跺脚顾宇航,你喜欢我什么,我改!顾宇航笑的阳光灿烂老婆,就算你下辈子改了,也逃不过我的手掌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