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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戍堡西面五里处,有一片密林,古树参天,林深树密,阳光也透不过。
树林里正聚集一支小勃律军队,为数五百,不是李昌国他们知道的三百,很明显小勃律的歼细并不知晓小勃律的真正底细。
这支军队由四百小勃律军队,一百吐蕃军队组成,两军泾渭分明,一眼就能分辨出谁是小勃律军队,谁是吐蕃军队。
小勃律军队清一色的皮甲,只有百夫长以上的军校才有一副锁甲,看上又破又旧,要是在唐朝早就成了压仓底的破烂玩意,而在小勃律却是最上等的盔甲,极为珍视。
这些锁甲是小勃律还是唐朝属国的时候唐朝给的。
小勃律脱离唐朝多年了,失去了盔甲的来源,虽然这些锁甲已经很破烂了,仍是不得不用。
小勃律不过是葱岭中的一个小国,国土狭小,人口不多,国力极弱,要不是其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谁也不会重视。
与小勃律军队的寒碜比起来,吐蕃军队要好些,清一色的锁甲。
这些锁甲无论样式还是做工,与唐军的锁甲一模一样,没有区别,因为这本就是唐军的装备。
吐蕃与唐朝发生了上长达百年的战争,吐蕃虽然屡战屡败,却是拣到不少“洋落”
。
要不然的话,以吐蕃那落后的文明,落后的科技,哪里能有锁甲这种精良装备。
即使如此,吐蕃的锁甲也不多,只有其精锐方能装备。
这次,吐蕃出动一百身着锁甲的精锐对付戍堡,是下了血本的。
负责这次行动的是吐蕃千夫长扎西,小勃律的千夫长格扎什听从他的指挥。
扎西个头高大,身材壮实,一身的精悍气息,看上去跟一头牦牛似的,穿了一件颇为陈旧的明光铠,行头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这身明光铠是他运气好,昔年在战场上拣的。
虽然已经很破败了,要是在唐朝要么送去修理,要么废掉了,他却舍不得扔掉,因为吐蕃不可能制造得出明光铠这样的顶级铠甲,即使是这样的破烂也是挺拉风的。
格扎什穿了一件锁甲,行头上比起扎西就差远了,不时瞄着扎西身上的明光铠,眼里全是艳慕之色,恨不得从扎西身上拔下来套在自己身上。
“呵呵!”
扎西很是享受格扎什艳慕的目光,得意的一扬下巴,道:“你知道么?在我们大吐蕃,千夫长能穿上明光铠的都是鼎鼎有名的大英雄,是大吐蕃真正的勇士!
你就是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也不换!”
明光铠对于吐蕃人来说那是奢望,能穿上明光铠,那是人生的头等幸事,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眼红。
“怎么还没动静?”
格扎什万分不舍的把目光从明光铠上移开,打量着戍堡所在的方向,眉头紧拧着。
“莫要担心,一定会成功的!”
扎西信心十足,道:“戍堡里的唐军很贪婪,见了银子就眼睛发红,我们只要出重金,一定能进入戍堡。
只要进入戍堡,就能打唐军一个措手不及,拿下戍堡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还在做着美梦,却不知道其诡计早就给李昌国识破了。
“火光!
火光!”
格扎什的眼睛猛的瞪圆了,尖声惊叫起来:“那是戍堡所在地方!
是戍堡!
肯定是戍堡!”
“我就说嘛,我们大吐蕃的勇士出马,还拿不下区区戍堡?”
扎西眉头一舒,好象停着一只报喜鸟似的,就差唱歌了:“不派人前来报信,用火光报讯也不错!
嗯,很不错!
走,我们去戍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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