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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着整个脸部只露出两只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眼睛。
那人平举起三个叉的长矛,离着还不到四、五十米远的距离,赢宇翔就射出了第一根淬过毒的弩箭。
他绝不会愚蠢的认为,淬毒是一种卑劣的行径。
除非脑子被驴踢了。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接着赢宇翔就举弩对着第二个奔过来的人。
四、五十米的距离。
相对于奔跑中的马来说,也就是跳跃几下,转瞬即到。
不过,赢宇翔看那些鞑子身上穿的都是皮革,他怕弩箭距离太远了射不透。
所以堪堪等到近在咫尺了,他才动手。
那些鞑子,也真够勇武的,看到还没近到敌前,自己的同伴先翻落马下五、六人,于是,剩下的鞑子便急眼了,手里的兵器全部脱手,长矛、长枪,像水里穿梭的鱼,直直地就冲着虎克和赢宇翔的胸前,迅猛地扎来。
虎克用手里的锹柄向两旁拨挡,那些武器便转个方向飞向很远的地方,有两柄长矛,竟然“当”
的就砸断了盐碱地上生长的胳膊粗细的白蜡树干。
“丝”
赢宇翔不由的吸了口气,这要是穿进他的身体里,枉他还有命在?
总共十九个人,都被赢宇翔用弩箭射死。
此时的他,已变得两眼发红,大脑里轴住劲儿了,面对蝗虫般多的敌人,也不懂得退让、逃跑,只是一门心思地守着他的勒勒车担心被鞑子给抢了。
典型的舍命不舍财!
他也不想想,这样空旷的原野,要是被人围堵在这儿,他和虎克的小命还能不能保住?而那虎克就是个傻的,一切都以他马首是瞻,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害怕和危险。
那些想要攻打城门的鞑子,不知被谁喊的,把注意力都吸引到盐碱地这儿了。
赢宇翔蓦然发现像潮水般席卷过来的马匹时,他已被吓得差点尿裤子了。
“跑,”
他口干舌燥地对虎克喊:“快跑!”
调转马头,也不管什么牛了、车的,夹紧马肚子,便没命地往沙漠那儿跑。
虎克跟在他身后,也开始纵马狂奔起来。
箭支立刻就像飞蝗般袭来。
幸好,前面是成片的桑树林。
赢宇翔和虎克,伏身趴在马背上,钻进了林子里,那箭支就被枝繁叶茂的桑树挡住了。
赢宇翔和虎克没命的跑着,跑了几公里后,那些鞑子早已看不到人影了。
赢宇翔跳下马背,躺倒在沙丘上。
太阳已快落山。
在沙漠里过夜,身上只穿着薄薄的衣服,不冻死才怪。
白天即使是五十度的地表温度,到了晚上,也得降到零度。
赢宇翔只在沙漠上打了个滚,便又爬回到马背上。
他和虎克两个人,骑着马又慢吞吞地往彭贝城方向移动。
赢宇翔非常地不甘心,自己的东西,怎么就能便宜了那些死鞑子?就算打不过他们,也得让他们脱成皮。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nnd,就不信了,能让这些死鞑子占了大爷的便宜?赢宇翔晃晃悠悠的在马上边想着主意,边骂骂咧咧地咒着那些马背民族的十八代祖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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